成都司法考试培训 —司考学习之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大致可以分成这么几个部门:国际货物商业法、我国对外商业治理和世贸组织法律轨制、国际经济法的其他领域。而国际经济法固然涉及内容庞杂,但考试重点始终集中在国际货物商业法部门,且试题主要针对的仍是基本概念和常识。对于国际货物商业法中的货物买卖法,我们必需要把握的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国际商业术语解释通则2000》。公约的理解和记忆可以结合我国的《合同法》,有些类似,而司考中考得最多的国际商业术语是FOB、CIF和FCA。对于这些商业术语,我们应知道买卖双方什么时候义务最轻、什么时候义务最重、用度及风险如何分担等等,可列个表格比较记忆。对于货物运输法来说,我们应把握提单及其欺诈、《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中对于承运人及托运人责任的划定和三者之间的不同。此处可结合我国《海商法》来理解。
在海上货物运输的保险方面,应重点把握共同海损及委付,还有平安险。在国际支付方面,要知道一个贸易惯例《跟单信用证同一惯例》。此惯例可结合我国最高院的《信用证划定》来把握。信用证独立及信用证欺诈的知识点都长短常重要的,由于在历年的司考标题题目中综合案例分析几乎都集中在两个题目上:其一是判定货物损失由谁承担,其二便是信用证欺诈。至于《对外商业法》及“两反一保”比较简朴,认识条文便可以。
在WTO方面,了解其机构和决议计划程序、争端解决机制。在其他法律轨制中,重点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易考多选题。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国际中央行使管辖权的前提也易以案例形式出选择题。此外,对于《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TRIPS协议》及重复征税和重叠征税一般了解便可。
由于国际经济法离我们日常糊口较远,所以大家学起来都会有难度。幸好司考的国经部门设置的都是比较简朴的基础标题题目,只是大多以案例形式呈现。这些标题题目一般不会设置陷阱,而且重复率较高,因此建议把真题仔细吃透。假如能把真题中所涉及的知识点全部把握,那么应付考试应该就没有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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