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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之民法的主体和客体
2010-11-11 10:28:45 来源:世纪精英 作者:世纪精英 推荐:
司考之民法的主体和客体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自然人   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司法解释又补充道,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保持当地生活水平的一般状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法人   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   (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种类包括:其实总的来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有行为一种,但如果真的是如此则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故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为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志以及人身权益权利 五类。   (三)、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例如,远方建筑公司(施工单位)与长城开发公司(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个施工承包合同,由远方建筑公司承建一个20层的办公楼。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为2007年4月8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8月8日。每月26日,按照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长城开发公司向远方建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这个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如下:   1.主体:   远方建筑公司、长城开发公司;   2.客体:   办公楼、工程款;   3.内容:   (1)远方建筑公司按期开工、按期竣工并提交合格工程;   (2)长城开发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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