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之法学基础理论考点的复习
一学基础理论,它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理论,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具体地说,它要研究有关一般的法,特别是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
二 法学基础理论考点提示
法理是律考中法学综合知识中的一个部分,也是较容易得分的部分。根据历届考题情况,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第一,概念性的题目较多。由于考题较小,所以一般题目多为概念性题目,或者要求考生次不同的概念区分开来,如不同的法律规范之区别;或者要求圪生掌握某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劭法律事实的概念与种类,题目类型也多为判断与选择题。
第二,题目较小。在法学综合试卷中,涉及的科目较多,考题又多为一般性的法学知识,分析性、论述性的题目较少,多为2分-6分的小题目。
第三,记忆性的题目多于分析的题目。从历届考题看,法理部分主要要求考生掌握一些基本的概念、知识,而运用原理分析问题的题目不多见。
三所以,考生在复习时应力求熟记每一个概念和每一个基本问题。根据以上特点及纲的要求,考生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复习。
(一)法的一般的原理
这一部分的内容考生应从两个方面去复习。即(1)法的概念与基本特征;(2)法的渊源与法的基本分类,法的概念与基本特征不仅有助于理解法的概念本身的内容,而且有助于我们理解法与基本社会规范、社会道德的关系。如法与民族习惯、法与道德、政策,法与经济基础、科技等各方面的关系。同进考生还可将这些知识的复习结合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与党的政策等有关问题来理解。法的渊源与法的基本分类属于一般的知识性问题。考生应掌握法的渊源概念的含义及其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的具体内容。
(二)社会主义法
这一部分的内容较多,也是考生应重点复习的部分。考生一方面要对一些基本理论如社会主义法的特征、功能、社会主义与党的政策、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等问题有所理解。如社会主义法的功能分为规范功能和社会功能。而规范功能包括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等方面。另一方面考生应掌握一些基本的概念及特征、要素、分类等问题,如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与分类,法黄编纂、法规汇编及其区别,法律规范的概念及其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制裁)、法律规范的不同种类,考生应弄清问题中的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的区别,并掌握强制性、任意性、禁止性、义务性、授权性、确定性与非确定性、委任性、准用性等规范的不同特征,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所饮食的要素(主体、内容、客体、0,法律解释及其种类、洗的适用、遵守等。对于法律关系中关于客体的分类,法律的解释的分类考生都应明确其具体内容。
(三)资本主义法
这一部分的内容考生应对资本主义法产生与发展的基本特征与一般规律有所了解。并掌握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概念与主要区别。
四 应试指导 法学基础理论涉及的基本概念较多,容易混淆的知识点也比较多,又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来帮助考生加强理解,故这部分复习难度较大。考生在复习时应当对广些易混淆的、复杂的概念进行重点突破,把它们比较起来记忆。法学基础理论考题考查考生的法学基本功,考生只有强化记忆,做到基础扎实,才能有备而战。 法学基础理论考题主要有判断、选择、简答三种题型,1998、1999年均只考选择题,预测2000年试题仍无变化。考生在做题时,无论哪种题型,首先应该读题,看清题目内容;然后析题,弄清考点是什么;再依据 自己所掌握的有关知识来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