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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辅导之民法考点
2012-3-8 18:17:02
来源:
世纪精英
作者:
世纪精英
推荐:
是
民法是历年
司法考试
中所占分值最多的科目,并且民法所考察的内容比较多,而且需要考生进行全面的理解。但是有的考点是在每年
司法考试
中都会出现的,以下是
司法考试
培老师根据历年真题总结的民法常考点。
第一,民法的本质。民法是指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考生可以从民法的起源来掌握民法的本质,理解民法的概念与特征,进而对我国民事立法有正确的认识。
第二,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原则。明确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弄清民法作为一个重要部门法的基础,也是理解民法的体系结构、民法的调整原则和各项制度的前提。民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民法的调整原则是贯彻宪法宗旨、体现民法精神、规范民事活动、指导民事审判的基本准则。把握好民法的调整原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各项民事制度。考生在复习民法的调整原则时,应结合民法的其他内容,深入理解。特别是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被认为是民法的“帝王原则”,考生应准确把握其基本含义和该原则在民法基本制度中的体现。
第三,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事实。就民事法律关系而言,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分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特别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考生要有较清楚地认识。就民事法律事实而言,要求考生重点掌握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及其基本分类、各项分类的含义。
第四,公民和法人制度。首先,应掌握公民的概念与本质;其次,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考生应当掌握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特点及比较,考生在复习时,更应当重点掌握。其他的如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及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也是本部分的重点内容。
第五,民事责任。重点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分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的类型、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承担方式以及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免责理由,这些都是考生需要掌握的内容。
第六,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和民法学的核心内容,其知识点也比较多,考生在复习时,对这一部分内容应当重点掌握。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和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附条件以及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及构成等。考生在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应当首先准确掌握各相关的概念。
以上是对民法常考点的讲解,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四川
司法考试培训
班正在世纪精英报名。世纪精英引起政法英杰尊贵私塾班,政法英杰尊贵私塾班由权威大腕名师领衔授课,这些业内精英功底深厚、讲解透彻、风格独特,对
司法考试
的命题思路和改革动向有着系统深入的研究,必定为您的复习之路指引正确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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