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培训]  [心理咨询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
设为首页 用户注册 加入收藏 考试中心
首页 | 学校简介 | 职业认证 | 学历教育 | 财经培训 | 提升课程 | 招生咨询 | 证书展示 | 教务信息 | 权威名师 | 媒体报道 | 校园新闻
考前冲刺 | 精品课程 | 学校荣誉 | 远程教育 | 教辅资料 | 招生代理 | 诚聘教师 | 行业动态 | 学习导航 | 优秀学员 | 汽车维修考试站
职称:教授
三甲医院心血管内科博士。个性鲜明,结合多种教学方式,帮助学员快速理解和记忆。
媒体报道
您现在的位置:世纪精英培训学校>> 媒体报道
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累犯和数罪并罚
2012-2-27 17:51:45 来源:世纪精英 作者:世纪精英 推荐:

       司法考试培训 老师说:刑法在司法考试 占重要地位。并且刑法的试题难度是非常大的,需要考生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考生除了对教材有把握,还要掌握相关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因此司法培训老师整理出历年来常见的考点。以下是对数罪并罚、累犯的讲解。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1、一般累犯条件:
  ①前后二罪都是故意犯罪。
  ②前后二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③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 年内。
  2、处罚:
  ①应当从重
  ②不适用缓
  ③不得假释
  3、特别累犯:前后两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甲判7 年,出狱后3 年时,交通肇事造成20 人死亡:不构成累犯。
  2000 年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判4 年徒刑,出狱后2 年时犯故意伤害罪,判15 年有期徒刑:构成累犯。
       356 条(特别再犯):因走私、贩毒、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择有毒品罪被判过刑的,又犯本节规定之罪从重处罚。与累犯竞合时,适用累犯情节从重处罚,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1、漏罪、新罪并存:先漏后新;二次并罚。
      甲犯A罪判8 年,执行四年时,发现漏罪B罪判9 年,犯新罪C罪判10年:A8 并B9 若宣判15 年;15 年减4 年并10 年,若宣告20 年,为正确。
2、再犯新罪:先减后并(新帐),实际执行可能超过20 年
      甲犯A判19年,执行四年时,犯盗窃判8 年,抢劫判10 年:先减后并,若判18 年,实际执行达22 年。
3、发现漏罪:先并后减
  甲犯A罪判9 年,执行四年时,发现B罪判10年,C罪判8年:先并后减,一定不超过20 年。
4、宣告前的数罪
  甲犯A罪应判10 年,B罪应当判18 年,C罪应当判19 年:10 年以上,20 年以下。限制加重。死刑、无期吸收其他主刑。 
        以上是对对数罪并罚、累犯的讲解。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司法考试培训 老师提醒考生司法考试 改革信息还没有发布,所以考生无须担心。并且司法考试 需要考生们静下心来复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校长信箱  |   工作通道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庆云南街69号红星国际广场2栋11楼      电话:028-66555544      电子邮箱:cdsjjy@163.com
版权所有:成都世纪精英培训学校     法律顾问:四川省扬雄律师事务所
许可证编号:川B2-20010155      蜀ICP备05003383号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