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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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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判刑之后还享受工伤待遇吗?
2012-2-5 17:42:58 来源:世纪精英 作者:世纪精英 推荐:

      司法培训专家章老师曾遇到一个案例:王成是某煤厂的员工,2002年7月在挖煤时,因为机器失灵,致左臂骨折,被认定为工伤致残7级。2003年12月,王成因聚赌打人被司法机关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1月10日该厂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王成服刑期满出狱后,2007年3月找到该厂要求落实有关工伤待遇,该厂以王成违法犯罪被判刑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已与厂无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其要求。王成对于这样的做法非常不满,所以起诉了该厂,并获得赔偿。
       章老师说该厂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工伤保险制度是保证劳动者因工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而制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劳动者被判刑后并没有取消此项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因为监狱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劳改人员在其改造期间基本生活是得到国家保障的。所以不应当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对于刑期满得员工,企业应该给予工伤待遇。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享受的工伤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只是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并不是员工只要被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享受社会保险有关待遇。国家相关规定了劳动合同制工人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但考虑到工伤员工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所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单位按其伤残程度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和医疗补助费,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对于员工因判刑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有关待遇,用人单位仍应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给,不应自行取消或少发。   

        所以王成享有工伤待遇。2012年司法考试 预计在9月份考试,希望考生做好备考准备。同时,也希望考生在备考阶段,合理的安排时间,因为司法考试 备战阶段是一个枯燥无味长时间得备战。如果没有好的心理准备,是不行的。同时成都世纪精英培训学校的司法考试培训 专家整理了历年在考试中容易出现的案例题,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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