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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心血管内科博士。个性鲜明,结合多种教学方式,帮助学员快速理解和记忆。
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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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培训:司法考试重点使用假币罪
2012-1-30 17:27:59 来源: 作者: 推荐:

       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每一样东西都可以是假的,那么钱也不例外。有人使用假币,当然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限制它的使用,从而司法出现了使用假币罪。那构成假币罪的最要特征是什么呢?成都世纪精英培训学校的司法培训专家王老师介绍使用假币罪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
     第一,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把该罪侵犯的客体定为“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原则上可以,但不够准确。
        第二,该罪的自然人一般主体。在实践中,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概念广泛,因为它涉及到货币的印刷、发行等等环节,包括发行基金的管理,货币发行与回笼的管理、发行库的管理,银行出纳的管理,为保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所实施的有关管理等,并且每个方面的管理都涉及众多的内容。
  第三,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数额较大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对于伪造货币还持有或使用的,并不能构成数罪并犯,只构成伪造货币罪。因为持有,使用是伪造行为的自然延伸,不能单独构成犯罪,这说明本罪的主体将伪造货币者排除在外。
        司法培训专家王老师介绍使用假币罪处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行为人明知是假币而持有,数额较大,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行为人是为了进行其他假币犯罪的,以持有假币罪定罪处罚;第二,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持有的假币已构成其他假币犯罪的,应当以其他假币犯罪定罪处罚。
       如果想了解2012年司法考试 的考点的,或者在复习中遇到的难点和考点,可以到成都世纪精英培训学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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