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大多数司法考生进入备考阶段,司法考试 被称为“天下第一考”,说明了司法考试 很难通过。那2011年司法考试 有什么特点呢?司法考试 一直以来都受到广大民众的关心。
法典和司法解释一直是司法考试 的重点。法典是指民诉法、仲裁法和海事特别程序法,条文有477条。司法解释主要有《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320条)、《经济审判中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22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34条)、《关于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规定》(49条)、《关于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4条)、《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37条),共709条。合计1186条。司法考试 的试题有很大部分都是在法典和司法解释的条文中直接命题,或者可以从法典和司法解释的条文中找到答案,比如:2011年司法考试 单选题中民诉法和仲裁法共16分,其中11分来自法典和司法解释。
民诉法和仲裁法虽然条文很多,内容庞杂,但考点相对集中。民诉法的考点集中在管辖、当事人和代理人、证据、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几个部分。仲裁法的考点集中在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仲裁协议、仲裁组织、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和撤销上。试题中涉及这些考点的分值占民诉法和仲裁法总分值的70%以上。
二、考察理论
近几年的试题有加强理论考查的趋势。比如2002年考了诉讼标的,2003年考了诉的要素,2004年考了诉的种类。2011年理论考查加重。这些理论问题是民诉法和仲裁法的法典和司法解释没有的。
三、综合性大
试题的综合性越来越大。比如2004年民诉法部分考了可以申请复议的裁定和决定,还考了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共同点。这些内容往往涉及几章,需要归纳总结。
四、考试考点在细化
法治理念部分、商经部分、刑法部分、民事诉讼部分考点在细化。
了解2011年司法考试 特点,猜测2012年司法考试 内容,一般司法考试 提纲大体不会变,可能会增加新的法律法规。想要通过司法考试 ,必须要计划的复习,还可以参加司法考前培训班,只有充分利用身旁的资源,提高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