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培训]  [心理咨询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
设为首页 用户注册 加入收藏 考试中心
首页 | 学校简介 | 职业认证 | 学历教育 | 财经培训 | 提升课程 | 招生咨询 | 证书展示 | 教务信息 | 权威名师 | 媒体报道 | 校园新闻
考前冲刺 | 精品课程 | 学校荣誉 | 远程教育 | 教辅资料 | 招生代理 | 诚聘教师 | 行业动态 | 学习导航 | 优秀学员 | 汽车维修考试站
职称:教授
三甲医院心血管内科博士。个性鲜明,结合多种教学方式,帮助学员快速理解和记忆。
行业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世纪精英培训学校>> 行业动态
成都会计培训之劳保税前扣除条件说明
2010-10-24 11:07:12 来源:世纪精英 作者:世纪精英 推荐:

某税务局稽查局在对所辖A公司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科目金额较上年增长异常。进一步抽查会计 凭证发现,该公司当年度服装费支出偏高,100人的单位,支出达20万元。对此,A公司财务经理解释为分批购买的工作服。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账务处理的规定,劳动保护费应计入管理费用核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税前扣除。该经理认为,金额偏高也不算违反规定。

  稽查人员不认同该公司上述做法,并根据会计 凭证及原始发票的记录,为A公司财务经理作了进一步的剖析。

  一、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企业以上支出计入劳动保护费,可以税前扣除。但要注意的是,劳动保护费的服装限于工作服而非所有服装。A公司发票显示供货商为高档商厦中的知名品牌,且采购数量有限,金额较高,动辄几千元的套装按照劳动保护费列支,显然既不合情又不合理。

二、劳动保护支出税前扣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确因工作需要。若非出于工作需要,则该项支出不得扣除。

 二是为职工配备或提供,而不是给其他与其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人配备或提供。
  三是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品等。该公司在节假日前后列支的服装费,除少数公司领导外,不能提供完整的领取手册,既然非公司职工使用,则不能按照劳动保护费列支。

  三、企业为职工发放非劳保必需品无可厚非,例如高层、中层的形象塑造支出,也是公司形象宣传的需要。即使采购服装在发票上注明类别为劳保用品,也不能按照劳动保护费进行税前扣除,其实质属于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一种非货币性福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此种非货币性福利不计入职工福利费扣除,应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入工资、薪金总额显然可以全额扣除,但企业计入劳动保护费就可能少计应代扣代缴职工的个人所得税。
 四、企业用于非本单位职工的非劳保必需品,若与生产经营有关,实质属于企业的交际应酬支出,按照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如果与生产经营无关,则属于企业的赞助性支出,应全额纳税调整。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的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实物,应按照“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校长信箱  |   工作通道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庆云南街69号红星国际广场2栋11楼      电话:028-66555544      电子邮箱:cdsjjy@163.com
版权所有:成都世纪精英培训学校     法律顾问:四川省扬雄律师事务所
许可证编号:川B2-20010155      蜀ICP备05003383号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