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心理疏导,从而为法院裁判提供科学参考。将法院和心理咨询师 合二为一,上海长宁法院办案过程中率先采用该干预机制,使办案更人性化。
上海长宁法院将心理咨询师 和法官培养合二为一,将心理学引入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打造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心理咨询师 法官队伍。他们先后组织三批干警共55名参加了知音、德瑞姆等知名心理培训机构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的培训,已取得二级心理咨询师 资格的有30人。心理咨询师 从最初参加信访接待扩展为参与法院工作的各方面,提高了案件调撤率。
2010年上半年,该院民三庭8名心理咨询师 法官调撤案件1023件,占该庭调撤案件总数的81.4%。制订了《心理咨询师 资格干警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兼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搭建了固定的心理咨询师 实践载体,使这支队伍在实践中增长经验,有效地将培训成果转化为法院工作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