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开始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事或准备从事人力资源 工作者必须持证上岗,即在就业和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通过考核取得《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具有权威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也是从事人力资源 工作所必备之证书。自2003年起,我校该项目全国统考过关率在本省一直名列前茅。
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 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条件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人力资源 管理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