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国家司法考试 已于9月17.18考试完毕,在经过了2个月的时间后,今日从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 办公室获悉到,2011年司法考试 成绩将于11月18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本届司法考试 考生可以在11月18日上午8点后,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也可通过声讯电话查询到考试成绩。北京、河北、辽宁、天津、吉林、山东、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河南等地区的司法考生可使用声讯电话16839800,其余地区的考试可使用声讯电话16899800。司法考试 考试成绩最终结果以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为准。
据了解,本次司法考试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了四个档次,其中: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另外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地区,将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司法考试 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