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某种原因,在公共场合可能会遇到不公平的待遇,使你十分恼火,愤愤不平,甚至会作出强烈的反应,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些表现是当事人对比心理作用的结果。 事物之部的可比性越强,彼此越是接近直观,人们的对比心理活动就会表现的越强烈。当自我评价与参照物之间形成明显反差时,处于劣势的一方心理就会出现倾斜,并在情绪、言行上作出相应的反应,常常表现出失落感、气不公,怨气不足,或虚荣攀比,盲目扯平等消极反应。 那么这种消极心理倾向能不能避免呢?心理咨询师培训 老师说是可以避免的。
第一,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缺乏正确的对比意识和标准,在客观对比处于劣势的时候,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常常把对比心理转为盲目的攀比行动,以自己难以支撑的方式,与他人比较,以压倒对方,高人一头为乐趣。最终却常常带来可后果。显然这是不足取的。当你在公共场合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千万不要义气用事,而应冷静理智的处理,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的风度,这不失为最得体的选择。
第二,当面对明显的对比反差时,切勿过分计较个人得失,而应站的高一些,努力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让理智有效的控制感情,平衡自己的心理状态,这样有助于避免消极心理倾向的滋生和发展。
第三,还可以有意识的改变对比的内容,努力创造优势,改变不利的对比反差,从而达到心理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