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几年司法考试 复习经验,成都司法考试培训 学校现总结出可供各位学员参考的上司法考试 复习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系统温习司法考试 理论
司法考试 触及门数众多,不但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等课程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即便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适用性很强的课程也具有相当的理论性。控制了各个部门法的理论,不但有利于了解法条、记忆法条,而且有利于各个零散的学问点的系统化。比方,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三资企业法、公司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但经过理论温习,就能够把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分离起来了解;把三资企业中的有限公司与普通的有限公司分离起来了解;把特殊的普通合伙与普通的合伙企业分离起来了解。
第二阶段:系统温习司法考试 法条
司法考试 是一种标准性考试,特别关于实体法属性很强的商法经济法来说,题型的设计更多地是从法条的角度表现出来的,所以对法条的控制就显得十分重要。而要纯熟控制法条,就要了解法条背后的原理,也就是为什么这样立法。比方中外合资企业法规则,合资企业的组织方式只能是有限义务公司,而不能是股份公司;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董事会而不是股东会。为什么这样规则呢?由于我国设立合资企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吸收外资,假如允许设立股份公司,该公司就能够面向社会筹资,而不是外商出资,这样设立合资企业的目的就落空了。关于合资企业来说,是共同出资、共同运营、共同管理,并由各方委派代表进入董事会决议企业严重事情,所以就没必要再设一个股东会了。
第三阶段:科学模仿演练
既包括对过去历年真题规律的探求,也包括对今年试题的预测。俗话说重者恒重,从法律敎育网统计的2010年商法来看,固然整体分值大增,但主要散布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保险法中。详细来说,公司法38分,合伙企业法6分,保险法5分,破产法、票据法各3分,合营企业法、证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各1分(27题触及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
针对每一个部门法来说,商法试题的重点同样突出。公司法主要触及股东会决议、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公司设立、公司注销、子公司及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则;合伙企业法主要触及表见合伙、利润分配、财富份额转让、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保险法主要触及保险利益、保险义务、受益人、保险金的继承等;破产法主要触及债权申报和破产的清算、重整、和解;票据法主要触及票据法律关系、票据抗辩、票据保证、付款。所以,模仿锻炼主要从探求过去经历与总结将来试题规律两方面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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