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节课四川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培训班的学员们学习了旧机动车在交易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并要进行严厉制止。在这节课中,学员们将跟着授课老师来学习我国的二手车市场相关政策法规。
我国的二手车市场自1998年开始进行管理,当时原国内的商务部印发了《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并把这种交易的车辆定义为特殊的商品,采取特殊商品流通。
2004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正式向社会发布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说明新的产业政策中对于培养和发展该市场做出了相应的具体要求。商务部门在2005年和2006年,也先后向社会发布了《流通管理办法》《交易规范》。新办法放宽了对交易市场的限制,同时也规范了车辆的经营行为,经营的主体也实现了多元化,建立了买卖交易双方的自愿评估制度,从而促进了这个市场的全面发展。
2009年2月《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也出台了,这个规划提出要规范和促进该市场的发展政策措施,要求建立评估国家标准和临时产权登记制度。同年3月,商务部联合八大部委同时公布了《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这个意见也积极推广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并制订了《流通企业设立条件》和《鉴定评估规范》等相应的标准。同年的11月份,由国家工商总局等七大部委也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