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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培训:诉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变化
2012-1-7 16:53:34 来源:世纪精英 作者:世纪精英 推荐:

       2012年司法考试 时间在9月份,很多考生已经进入备考阶段。根据历年司法考题来看,最近几年的新的法律法规是必考点。司法考试培训 老师认为2012年司法考点之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本次的变化体现在辩护、证据、强制措施、侦查、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等方面,这些决定了明年的司法考试 大纲很有可能在上述方面做出相应的修改,需要对此高度重视。以下就草案中争议不大很有可能通过修改的相关条款,从司法考试 的角度择其重点分述之,以便考生提前掌握。
  第一,辩护;辩护一直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点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该方面主要从当事人辩护权和律师辩护两方面进行了细化,特别是在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两方面。
  第二,证据;该方面变化主要是:证据的概念和种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举证责任分配、“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证人保护制度和证人补偿制度。证据问题不仅是司法实务中的重要问题,而且在近年来考试中所占分值不断加大,需要高度重视。
  第三,强制措施;该方面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对逮捕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当事人应该遵守的义务等细化,以便于强制措施的操作及检察院审查其必要性。
  第四,技术侦查;技术侦查入法,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本次修正案草案主要从技术侦查的适用对象、技术侦查所得的使用规范等。
  第五,执行程序;该方面变化主要是:看守所的执行对象、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批准程序、社区矫正制度的对象和执行机构。
        第六,特别程序;本次《修正案草案》增设四种特别程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公诉案件的当事人和解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上述程序应该从其适用对象、使用程序以及权利保障等方面进行掌握。
        笔者认为在过去的几年里,司法考试 通过率,虽然不断的升高,但是司法考试 难度一点也没有降低。要想一次通过考试很难。笔者建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知识能力和境况,参加不同的司法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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