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当甘肃正宁县校车事故中失去19个孩子时,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国上下都在讨论有关校车安全及“校车优先”之时。然而12月12日18时许,徐州市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并且共造成15名学生死亡。此时此刻,实在令人无法面对这一残酷的现实。要如何才能扼住校车事故频发的原因?保证校车安全是不是要等到安全条例出台之后?
目前,人们对校车安全问题的关注多集中在校车的资金来源、校车的车型设计、校车的“特权”保障等方面,一个关键性问题却被各方忽视了——校车的松散式管理,或是导致学生安全无法保障的更大问题!
在11月16日,甘肃榆林子镇那起重大校车事故发生后,有关方面总结出了事故的五大原因:一是,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左道超速逆行;二是,幼儿园私自改装车辆,限定9座改装为无座;三是,幼儿园董事长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对所辖737名学生只安排4辆校车接送;四是,因大雾天气影响,货车和校车司机遇到紧急情况处置不力;五是,教育、交警部门监管不力。其中,除了最后一条属监管部门责任以外,其他四条均与校车的管理松散有直接关系。
不是说这起事故再次敲响了校车安全的警钟,可警钟该敲在何处,对谁而敲呢?是车主、学生家长还是是学校,抑或是警方,?以往,我们侧重于对学校的呼吁,后来又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以期对学校及校车驾驶人起到更大的约束作用。但因对这些制度执行不到位或力度不够,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并随时对学生安全构成威胁。那么,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呢?司法考试培训 老师认为,可以实行校车出租化。简单地说,就是成立专门的校车出租公司,各学校可根据需要租用车辆接送学生。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校车”统一由出租公司经营、管理,无论是车辆,还是驾驶员,都要好管得多,有关问题也容易提前发现并及时解决。政府部门可同时进行硬性规定,要求各学校必须从校车公司租用车辆接送学生,并不得超载,不得赶时间等。这样,交管部门只需把精力放在对校车出租公司的监管上,监督、指导出租公司做好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维护、驾驶员教育等工作,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