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案例:2011年12月9日,年仅41岁的被告人李丽(化名)戴着头套被押上法庭上。当法警揭下头套,李丽露出花白的头发。见此情形,李丽的丈夫和亲属禁不住默默以手拭泪。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称,2011年8月18日20时许,李丽因女儿小文要求她拿出8900元用于购买苹果电脑的问题,与女儿发生争执,进而相互打斗。后李丽用脚绊倒小文,致使小文倒地且面部紧贴地上的一个方形枕头,李丽即坐在小文背上,并用手按住小文头部使其无法出声,致使小文窒息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李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公诉人建议法院对李丽在3至10年之间判刑。
根据了解,李丽是一个爱女出名的人,对女儿比对自己还好,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是因为小文对自己的父母随时殴打,父母没有达到她的要求,她就要动刀,打骂父母,这样才导致李丽受不了,失手杀了自己的孩子小文。
司法考试培训 老师认为本案中,父母在教育孩子时有一个错误的观念,即以“爱”代教。“他们以为爱就是好,殊不知他们的这种‘爱’并不是真正的爱。”张仲庆说,“正如一个伟人所说,给孩子最可怕的礼物——无穷无尽的爱,没有原则的爱。正是这样的‘爱’对孩子才是真正的害。”
司法培训老师认为,父母真正爱孩子需要有大爱,要培养孩子顽强的生存能力,培养孩子自力、自律、自强,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
由于小文的父母在养育孩子时,过于娇惯、保护、操劳。孩子从小习以为常,认为父母所给的一切都是应该的,渐渐丢掉了感恩精神,形成自私自利的性格,需要父母无条件满足自己的愿望。一旦形成这种性格,有朝一日孩子提出的要求过度,得不到满足,他的反应就会很强烈,他就会把父母当作仇人。司法考试培训 老师建议,父母要有意识地让孩子接受一定的挫折,这样才会成熟。